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害虫时,应于卵孵盛期或低龄幼虫期用药,防治害螨发生初期,密度达到当地防治阈值时开始施药;用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合成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可用于防治苹果、棉花、蔬菜、柑桔害虫和螨类,并且持效期较长。 |
注意事项 | 1.本品每季最多施药次数为3次; 安全间隔期: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为3天,柑桔树、苹果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棉花为14天。2.本剂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螨)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摔或惊厥、昏迷、休克。不慎吸入,应立即抬离施药现场,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清水洗净皮肤。不慎接触皮肤或溅放眼睛,应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注意不要催吐,要让病人静卧、立即携些标签将病人迅速送医院治疗。治疗时可用30-50克活性炭放入85-120毫升水中服用,然后用硫酸钠或硫酸镁按0.25克/千克体重的剂量加入30-170毫升水中作为泻药服用。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