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用于十字花科蔬菜黄条跳甲发生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2.番茄幼苗、瓜类、豇豆、高粱、樱桃、梨、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非内吸的杀虫剂,有较好的触杀和一定的熏蒸作用,对刺吸式口器和咀嚼式口器的害虫有效,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黄条跳甲。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作物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皿。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的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误服立即送医院就诊、引吐、洗胃、倒泄(清醒时才能引吐)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属易燃有毒,在使用、运输、储藏中应遵守农药类有关规定。本品在储藏室应注意通风、干燥、切忌暴晒、雨淋,并远离火源勿与食品、药品、饲料、种子等共同存放,避免儿童接触,并加锁保存。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