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小菜蛾幼虫三龄前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4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昆虫神经性中毒类农药。通过干扰害虫神经生理活动,刺激释放γ-氨基丁酸,作用于神经与肌肉接头,增加氯离子的释放,抑制神经接头的信息传递,导致害虫出现麻痹而中毒死亡。宜在幼虫期施药。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阿维菌素杀虫、杀螨的速度较慢,在施药后3天才出现死虫高峰,但在施药当天害虫、害蛾即停止取食、为害。
4、药液用清水稀释,不得使用污水、浑浊水,以免影响药效。
5、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的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抽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以使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解毒。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勿给患者服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物质如巴比妥、丙戊酸。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