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有机磷杀虫剂原药,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本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它场所。 |
注意事项 | 1.开启包装物时,用防火防爆器具。废弃物不能自己回收使用,而且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后再利用。2.操作时应该戴防毒面具、手套、穿工作服。3.万一着火,不能用水灭火,可用泡沫、二氧化碳、干粉、沙土等灭火剂灭火。如有泄露或遗洒,应撤离污染区人员,进行污染区抢修人员必须佩戴相应的防护器具先用土沙,然后用碱水中和,最后用大量的水冲洗。4.本品对鱼高毒,切勿污染水源。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晕、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躁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解毒和急救:1.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水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通风和干燥库房。2.贮运时,严防日晒和潮湿、不能与种子、食品和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眼睛和皮肤接触、防止从口鼻吸入。3.勿让儿童接触,并加锁保存,禁止无关人员接触。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