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土壤中移动性差,残效较长。
2、防治棉红蜘蛛,每亩用本品140—160克,兑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螨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无内吸及熏蒸作用,有一定的驱避和拒食作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为延缓抗性产生,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关于农药废旧容器;玻璃的要打碎深埋;塑料的要穿透,在焚烧炉中焚烧,清洗器械水不要倒入水道、池塘、河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劂、昏迷、休克。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导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洗胃,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二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