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杂草出齐后处于生长旺盛期,多在5-7叶期,兑水茎叶喷雾,一般选择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灭生性内吸传导型处理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将杂草连根杀死,对非耕地杂草有较好的防除效果。 |
注意事项 | 1、配制药液时应用清水,不得使用污水、混浊水,以免影响药效。
2、施药后5天内不能割草、放牧、耕翻等。
3、使用时可加入适量的洗衣粉等表面活性剂,可提高除草效果。
4、草甘膦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
5、本品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蚀作用,易引起火灾。
6、本品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
7、施药时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能做他用,也不能随意丢弃。
8、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9、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溅入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如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