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使用本品,应在苹果树炭疽病发病前或在发病初期使用,根据需防治作物面积,稀释本品均匀喷雾,施用间隔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内吸性杀菌剂,兼具保护和治疗作用,用于苹果树防治炭疽病。在病菌侵染初期连续使用本品可有效仰制病害发生。 |
注意事项 | 1、本品用于防治苹果树病害,使用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2次。2、本品不能与铜、汞及碱性物质混用混配,以免降低药效。3、本品对黄瓜、大豆、马铃薯、桃、李、梨、葡萄敏感,使用时适当降低浓度及使用次数。4、本品为低毒,使用时应按《农药安全操作规程》使用。作用时戴口罩、防护镜、防止口鼻吸入。5、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可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炎症消退较慢。中毒症状: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重者头痛、头晕,心律、呼吸加快,血压下降,抽搐、循环衰竭,呼吸麻痹而死。若药液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必须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要冲洗15分钟;误食者应迅速催吐、洗胃、导泻,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忌油类食物,禁酒。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儿童无法接触之处,并加锁保管。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3、运输时要防止日晒、雨淋。注意防中毒。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