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杂交水稻稻飞虱、叶尖枯病混发期间施药,兑水60千克,均匀喷雾。施药1次。
2、大风天或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融杀虫剂、杀菌剂为一体的杀虫、防病复配农药。用于防治杂交水稻稻飞虱和叶尖枯病。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离收获前21天停止用药,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不能与强碱、强酸物质混用。
3、对家蚕有毒,在养蚕区使用应特别注意防止污染桑叶,禁止药液漂移到桑叶上。
4、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包装袋子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首次使用本品,应在当地农业技术推广部门指导下进行。
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早期中毒为恶心、四肢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如接触皮肤时,不慎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如吸入速到新鲜空气处休息。如施药人员发生中毒,洗净后在阴凉处休息、催吐并送医院对症治疗。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杀虫单中毒,应按杀虫单中毒治疗。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用阿托品类药物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儿童,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过程中防止阳光直射和雨水。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