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用于低龄若虫高峰期喷雾,药剂要到达作物中下部。每次施药间隔15天左右,可连续用药2-3次。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对昆虫主要是抑制乙酰胆碱脂酶,致使昆虫麻痹至死亡。具触杀和胃毒作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鱼类水生生物高毒。不可污染水源。对蚕和蜜蜂有毒。2.不能与波尔多。液和石硫合剂等碱性物质混用。不可与敌稗混用。3.应按登记作物施药,不应在薯类上使用,会产生药害。4.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服,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5.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末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6.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异包装物应冲洗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7.建议每季使用不超过2次,施药间隔期30天。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乏力、呕吐、多汗、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痛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
急救措施: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立即携标签就医,可用阿托品0.5-2ml口服肌肉注射解毒,重者加用肾上素,切不可用解磷定。无特殊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请密闭储存于干燥阴凉处,妥善保管,不可倒置,切忌击打和重压。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混合贮藏。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