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水稻移栽后4-6天,有3-5厘米水层时,每亩拌20-30公斤湿润细土均匀撒施。
2.每季最多使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酰胺类内吸传导型选择性芽前除草剂。主要通过杂草幼芽和幼小的次生根吸收,抑制体内蛋白质合成,使杂草幼株肿大、畸形、色深绿,最终导致死亡,对稗草、节节菜、鸭舌草等有良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 施药时,应加强田间管理,水层不能淹过苗心叶,如遇暴雨应及时排水。灌水过深或田块漏水,则易产生药害,施药后骤然大幅度降温也可能产生药害。
2. 毒土法施药时,毒土拌匀后要堆闷1-3小时后才能撒施。
3. 本品对鱼及水生生物毒性高,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也不能把残药及清洗废水倒入湖、河或池塘内。稻田水也不能排入湖、河或池塘内。
4. 已盛装过农药的器具,严禁用于盛放农产品和其他食品,也不可随意丢弃。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抽烟、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等不适症状。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溅入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咨询医生。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易燃易爆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防摔防压,装卸时轻拿轻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