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于菜青虫幼虫低龄期用药,注意喷洒作物叶片正反两面,做到均匀喷雾。2、建议早上10点前或下午4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低毒的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还有一定的渗透作用,用于防治菜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3、本品对高粱、豆类特别敏感,易产生药害,不宜使用。玉米、苹果对该药较敏感施药时应注意。4、本品对鱼、虾、蜜蜂、家蚕敏感,使用时要注意不要在桑园、鱼塘、蜂场等地及附近使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7、避免在阳光、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喷施。8、为减缓虫害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为头痛、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等。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食者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应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