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二化螟卵孵盛期使用效果最佳。每隔5-7天使用一次连续1-2次。
2.烟草对毒死蜱敏感,施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对水稻二化螟的防治效果明显。属神经毒剂,作用机理为抑制乙酰胆碱酯酶的合成,主要通过触杀、胃毒和熏蒸3种作用方式控制害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要与强酸、强碱物质混合使用,使用时需现配现用。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5.用过的容器及空包装物不可随意丢弃或挪做它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1.本品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2.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对症治疗。4.注意防治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5.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立即用肥皂及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者及时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远离儿童,避免儿童接触,加锁保管。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