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初孵期到卵孵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务求药液接触虫体,以提高防效。
2.大风天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作用。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蚜虫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操作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不饮食,不抽烟。避免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预防由口鼻吸入。
3.使用完毕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流动清水冲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4.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将残留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5.避开蜜蜂,家蚕,水生生物等敏感区域和作物种类使用。
6.为减缓虫害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不用作用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如药液溅到皮肤上,要用肥皂水和清水洗净。如溅到眼中时,应立即用大量的清水冲洗。如误服中毒可进行催吐、洗胃,应立即送医院诊治并用活性炭制剂进行对症治疗,可用阿托品、解磷定解毒。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