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苗瘟防治;秧苗3—5叶期或移栽前5天,按规定剂量施药。2、叶瘟防治:出现发病中心或急性型病斑,按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属保护性杀菌剂和内吸性杀菌剂的混配制剂,具有内吸、预防和治疗作用。主要是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形成,从而有效地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菌孢子的产生。本品由硫磺、三环唑原药、助剂以及填料等加工而成。 |
注意事项 | 1、本品属有毒制剂,施药时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2、安全间隔期35天,最多施药次数2次。
3、需按安全使用农药的规定,避免人体直接接触药液和药粉。工作后及时用肥皂清洗手、脸等身体裸露部位。
4、施药后各种工具要注意清洗,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后的污水和废液应妥善处理,包装物也需及时回收并妥善处理。避免污染水源。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误服可引起强烈的消化道症状,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皮肤污染则常发生接触性皮炎,裸露部位皮肤发生瘙痒,出现斑丘疹,甚至糜烂等现象。误服者应及时迅速催吐、洗胃,并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皮肤污染者迅速用肥皂水和清水冲洗污染部位。眼睛溅入立即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严重者及时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运输和贮存时应有专门的车辆和仓库,不得与食物及日用品一起运输和储存。
2.存放于干燥、通风的库房,避免光照,远离热源。
3.远离儿童并加锁。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