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柑橘矢尖蚧应在矢尖蚧种群处于若虫盛发期时施药。
2)毒死蜱是触杀性农药,无组织渗透作用,故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硫逐磷酸酯类杀虫剂,是一种胆碱酯酶抑制剂,具有杀虫活性,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一定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可防治柑橘树上的矢尖蚧害虫。在叶片上的残留期不长,但在土壤中残留期较长。 |
注意事项 | 1) 在柑橘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2)对家蚕、蜜蜂有毒,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3)本品对鱼类及水生生物毒性较高,剩余药剂不要倒入鱼塘或水源;也不要在鱼塘或水源中清洗施药器械。
4)使用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喷雾时要顺风方向进行,防止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食。施药后应立即洗手、脸等裸露部位。
5)不能与碱性药剂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本品对黄瓜、大豆、马铃薯、桃、李、葡萄等有害,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7)孕妇与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8)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 ,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 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
1)如接触应用肥皂及清水洗涤皮肤,忌用高锰酸钾溶液;2)如进入眼睛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送医治疗;如吸入,立即转移至新鲜空气处;3)如误食中毒应立即送医对症治疗,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治疗时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应密封储存于干燥、避光、通风阴凉处,同时远离火源、牲畜、种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并加锁。运输时要严防潮湿和日晒并保证不得泄漏。装卸时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