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施药时期应在棉花苗后,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5叶期茎叶喷雾为宜。
2、在推荐剂量下施用对当茬作物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苗后选择性除草剂。茎叶处理后能够很快被禾本科类杂草的叶片吸收,传导至整个植株,抑制杂草的分生组织而杀死杂草。对苗后到分蘖、抽穗初期一年生禾本科杂草有较好的防除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棉花田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避免药雾飘移到禾本科作物如玉米、水稻和小麦上,防止产生药害。
3、本品对鱼类有害,应避免药液流入湖泊、河流或鱼塘中,清洗喷药器械或弃置废料时,切忌污染水源。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单、双子叶杂草混生田块,可与阔叶杂草除草剂按各自用量搭配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严格遵守《农药安全操作规程》,穿戴好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眼有刺激作用。
如药液溅到皮肤,应用清水和肥皂该干净。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诊治,不要引吐,商品含石油馏出物,不要给失去知觉者喂食任何东西。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严禁与食品、饮料、饲料、酸类、氧化剂、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