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破口期和齐穗期各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病害发生情况,每7-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杂环类杀菌剂,具有内吸、保护和治疗作用,作用机理为干扰菌的有丝分裂中的仿锤体的形成,从而影响细胞分裂,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可与一般杀菌剂混用,但于杀虫剂、杀螨剂混用时要随混随用,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
3、该药剂为单作用点杀菌剂,病原真菌极易对它产生抗药性,为了延缓病原真菌产生的抗药性,要与其它杀菌剂交替使用。
4、本品属低毒,使用时应注意穿戴好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或饮水,施药后及时洗手、脸等皮肤裸露处。
5、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 |
中毒急救措施 |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内,立即用大量水冲洗15分钟。若误服本品或不慎吸入、误服或中毒,应立即催吐并送附近医院救治。可用阿托品解毒。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易吸潮,防止日晒、雨淋、应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处。 不能与粮食、饮料、饲料、食物同贮同运。本品有毒,应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用过的包装物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