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大风天或降雨天,请勿施药。
2.本品对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敏感,应注意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复配制剂。对害虫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驱避使用,能有效地防治棉花棉铃虫。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身体被污染部位,并清洗施药器械,并妥善保管好剩余药品。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应避光保存,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药液要随配随用,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用。5.本品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时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6. 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1.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2.用阿托品皮下或静脉注射;3.用解磷定静脉注射;4.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