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初龄幼虫盛发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1-2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主要是抑制乙酰胆碱酯酶活性,造成胆碱能神经末梢释放的化学递质乙酰胆碱不能被及时水解而大量积聚,导致胆碱能神经的高度兴奋,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按推荐剂量使用,能有效防治水稻三化螟。 |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对玉米、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敏感,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3、药液要随配随用,此药不能与碱性农药和敌稗混合使用,在使用敌稗前后两周内不得使用本剂。 4、本品为有毒物质,开启瓶盖时,请注意药液溅出。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时后应及时洗水和洗脸。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随意丢弃。 7、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3、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不能用铜、铜合金罐、塑料瓶装。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避光、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