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作物害虫始盛期开始施用,害虫发生高峰期使用本标签上推荐的最高剂量用药。如遇阴雨天气,应视情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具有击倒速度较快、击倒力较强。但它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可作用于表皮下的害虫,且残效期较长。对捕食性和寄生性天敌虽有直接杀伤作用,但因植物表面残留较少,因此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益虫的损伤较小。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2.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 对鱼高毒,应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等。对蜜蜂、家蚕有毒,不要在开花期施用,桑园、蚕室附近禁用。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 本品不宜与碱性农药或物质混用或紧接使用。
5. 本品为中等毒药剂,在配药和施药时需注意安全。操作时不要抽烟、喝水或吃东西。工作完毕后应及时洗手、脸和可能被污染的部位。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为中等毒药剂,如不慎溅入眼睛或沾附皮肤请用大量清水冲洗。
症状与急救:[1]阿维菌素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经口: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2]高效氯氟氰菊酯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大量吞服,应送医院进行洗胃。洗胃时应注意防护好器官,不能催吐。治疗时应先了解中毒原因后再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 本品在装运过程中应做到轻拿、轻放,注意避光、避水、远离火源。
3. 本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