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甘蓝播后苗前或移栽前1-2天土壤表层处理,注意喷雾均匀。
2.本品应于棉花播后苗前或棉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二硝基甲苯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具有内吸传导性,药剂通过幼芽幼茎和根吸收,抑制幼芽和次生根分生组织细胞分裂,从而阻止杂草幼苗生长,而导致其死亡,能有效防除甘蓝田一年生禾本科和部分阔叶杂草。 |
注意事项 | 1.对鱼及水生生物有高毒,对蜜蜂和鸟类毒性较低,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2.有机质含量低的沙质土壤,不宜苗前处理。
3.施药人员戴手套、口罩、穿长袖衣、长裤等防护用品。施药时不要吸烟进食、喝水和吸烟等;工作完毕须用肥皂水和清水洗脸洗手等。
4.残剩药液妥善处理,深埋或焚毁,一次未用完的要继续原装密封保存。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剂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恶心、头昏、胸闷、呼吸困难等,对眼睛有强烈的刺激作用。若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需要,请医生救治;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饮清醒时,可引吐(昏迷状态不宜催吐),并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粮食、种子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