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掌握用药适期:在水稻飞虱在低龄幼虫高峰期或卵孵化盛期用药。
2.每亩用药量加水45-60公斤左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几丁质合成抑制剂,是一种抑制昆虫生长发育的杀虫剂。具有持效期长等特点,对稻飞虱有很好防效,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天敌较安全,综合效应好,药效较长。 |
注意事项 | 1.用药前仔细阅读产品标签,严格按农药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施药时要穿戴保护性作业服,施药后请用肥皂清洗。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2.本品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3.本品对薯类有药害,不宜在薯类作物上使用,并避免漂移。
4.施用本品前后10天内不可使用敌稗。
5.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螨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症状:对人、畜毒性较低,无全身中毒反应。误服会引起恶心、呕吐等。
急救:药剂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中毒,要把中毒者移到闻不到药味的地方,解开衣服,躺下保持安静;误服中毒,给中等毒喝温食盐水,催吐并送医救治。可用阿托品0.2-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可拨打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中毒控制中心24小时急救服务电话010-83132345咨询。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2.不可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二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