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稻飞虱若虫高峰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抑制昆虫的乙酰胆碱酯酶,致使昆虫麻痹致死。对水稻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与波尔多液及强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2、用药前请详细阅读产品标签,按说明使用;
3、施药时要穿戴防护用具、手套、面罩,避免使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避免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用肥皂洗手、洗脸;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为头晕、乏力、呕吐、视力模糊等,严重者出现意识不清、呼吸困难等症状。
2.如不慎误服,可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上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和吗啡。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3.不慎吸入,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4.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