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发生初期进行药剂防治。
2.不宜在雨前或者下雨天施用。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是神经性毒剂混合产品,对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有防治效果。兼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害虫有一定的趋避和拒食作用。害虫中毒后,过度兴奋,最终麻痹死亡。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等混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药剂。
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有毒害,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接触大量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受伤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误服: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应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阴凉、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
2.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