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初龄幼虫盛发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3次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氯氰菊酯和辛硫磷复配而成,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蚜虫和棉花棉铃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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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萝卜等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油菜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甘蓝、油菜3次、萝卜2次。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对水生动物、蜜蜂、蚕有毒,施药时严防污染鱼塘、河流及养蜂、蚕场所等,不要在水塘、鱼塘等处清洗药具,并避开作物花期用药。
3.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4.本品为有毒物质,开启瓶盖时,请注意药液溅出。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的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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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本品为菊酯类和有机磷类农药相混配,二者原药分别为中等毒性和低毒级,但容易发生中毒。如发生中毒,应及时送医院治疗。会出现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先按有机磷类农药中毒解毒,再按菊酯类农药中毒解救。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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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