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低龄幼虫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生物源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宜在幼虫早期施药。速效性和持效性兼备,对十字花科蔬菜的小菜蛾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的安全间隔期萝卜为21天,大田甘蓝为14天,叶菜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开启包装时注意用力不要过大,以免药液散溅;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6、本品对烟草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无力、呕吐、抽搐、呼吸困难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防止倒置和碰撞。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