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在春大豆1-2片复叶期,杂草苗前或苗后2-3叶期前喷雾处理,用水量40-50升/亩。施药时应周到、均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咪唑啉酮类选择性苗前、苗后早期大豆田选择性除草剂,通过根、茎、叶吸收,使植物生长受抑制而死亡。对春大豆田的一年生杂草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照推荐要求用药,同一田块一年只能使用本品一次。
2、杂草较多的地块,尤其是禾本科杂草占优势的地块,应采用推荐量的上限。
3、按推荐的方法使用本品12个月后,后茬可种植春小麦、玉米或大豆。36个月内切勿种植甜菜、油菜、西瓜、水稻、高粱、蔬菜等作物。
4、施药时注意风向风速,不要飘移到敏感作物上,以防造成药害。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清洗施药器械等的污水不可污染地下水源、河塘等各种水域,避免对环境中其它生物造成危害。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如有药液触及皮肤,应用肥皂和水冲洗干净,并换洗衣物;如有药液溅入眼睛,应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如误服,及时带标签送医院诊治。进行催吐,多喝水,以促进排泄。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
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
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