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于三化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按登记剂量兑水均匀喷雾。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有机杀虫剂,对害虫有较强有触杀和胃杀作用,并兼有一定的熏蒸作用。用在水稻三化螟有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1、施药时应确保田间有3-5厘米水层3-5天,以提高防治效果,切忌干田用药,以免影响药效。
2、豆类、棉花及白菜、甘蓝等十字花科蔬菜,对杀虫双较为敏感,尤以夏天易产生药害。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对家蚕高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进食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可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的发生。
6.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为15天。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晕、乏力、恶心、呕吐、腹痛流涎、多汗、瞳孔缩小,与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相似。
如不慎中毒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 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