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棉铃虫卵期或低龄幼虫期施药防治,棉铃虫对本品抗性较高的地区,应于卵期施药。
2.视虫害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内吸性杀虫剂,具触杀和胃毒双重作用。作用于乙酰胆碱酯酶。可杀死棉花作物上的棉铃虫的卵和幼虫。害虫的卵与药剂接触后通常不能活过黑头阶段,即使有孵化,也很快死亡。 |
注意事项 | 1.灭多威原药是高毒农药,制剂只能在登记的作物上使用。2.该产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棉花的整个生长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3.本品不能与波尔多液、石硫合剂及含铁、锡的农药混用。4.本品毒性较高,挥发性强,有风天气不要喷药,使用时要穿戴防护用品,做好劳动防护,用药后立即洗手洗脸。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5.本品对鸟类、鱼类、蜜蜂和桑蚕均有较高毒性和高风险性,使用时应注意避免喷洒在桑树上、避免污染水体等环境。6.乳油具可燃性,应注意防火,亦不能置于很低的温度下,以防冻结,应放在阴凉、干燥处。7.剩余药液和废液应按说明书的要求,按有毒化学品处理。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 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 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 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在使用本品过程中,如不慎吸入,立即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治疗;如有药剂溅到皮肤或眼睛内,应立即用清水清洗;如使用者发生中毒,立即求医,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运输过程中确保包装完好。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