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适用于菜青虫低龄幼虫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一般施药3次。
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其他作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无内吸作用。用于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1、不能与可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使用时应注意个人防护,施药时应穿戴好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的安全间隔期5天,每季最多施药3次。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经口中毒症状:经口引起中毒的轻度症状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重度意识丧失,严重者深度昏迷或休克,危重时会出现反复强直性抽搐引起喉部痉挛而窒息死亡。经皮中毒症状:皮肤发红、发辣、发麻,严重的出现红疹、水疱、糜烂。眼睛受农药侵入后表现结膜充血、疼痛、怕光、流泪、眼睑红肿等症状。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本品无特效解毒药物,切勿误食,如误服应立即携带此标签,到医院对症治疗。对出现抽搐者可采用地西洋10—20毫升肌肉缓慢注射。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他用,也不要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