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虫害发生初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根据虫情需要可每隔7天左右喷一次。2、本品见光易分解,田间施药最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与有机磷类混配的杀虫剂。无内吸传导和熏蒸作用,以触杀和胃毒为主,对甘蓝蚜虫、菜青虫、麦蚜、棉蚜、棉铃虫防治防效较好。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禁止在茶树上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度症状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立即引吐、洗胃、导泻,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若判断为氰戊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