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稻飞虱低龄若虫始盛期,稻纵卷叶螟幼虫卵孵化高峰期,一个世代喷药一次,注意喷雾要均匀,用水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由杂环类昆虫几丁质合成抑制及人工合成的沙蚕毒素类杀虫剂复配而成的一种抑制昆虫生长发育的选择性杀虫剂,对稻飞虱,稻纵卷叶螟具有很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对蚕剧毒,严禁药液粉污染蚕桑具,在蚕桑水稻混栽地区慎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水域,养鱼稻田禁用。蜜源作物及蜂场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3.白菜,萝卜对此药敏感应避免飘移产生药害。
4.本品不能与碱性、强酸性物质混用。
5.由于该药品作用缓慢,防治适期应较其他药剂提前3-5天,在害虫处于低龄时期用药。
6.本品属中等毒,应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使用本品时应带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施药后立即用肥皂和水洗干净。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7.禁止在河塘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8.用过的容器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如皮肤接触或入眼,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如不慎中毒,应及时送医院治疗,阿托品是特效解毒药。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