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移栽后,水稻彻底返青后,施药用本剂200克/亩;水稻分蘖中后期用本剂300克/亩,或莎草科杂草出齐( |
产品性能 | 1.本品为苯氧羧酸类2甲4氯与杂环类灭草松复配的防除水稻田杂草苗后除草剂,能有效防除莎草科杂草和多种一年生及多年生阔叶杂草。对异型莎草、碎米莎草、水莎草、扁秆藨草、萤蔺、泽泻、野慈菇、鸭舌草、水葱、狼巴草等杂草防效较好。
2.具有内吸传导和触杀作用,一般药后2-3天见效,5-7天杂草死亡。
3.适用于水稻移栽田。 |
注意事项 | 1. 严禁将药物喷洒或飘移到其它作物上。
2. 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3. 施药后2小时内下雨需要重喷。
4.注意与其它农药交替使用以缓解抗性的产生,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不慎误服,请立即携本标签就医对症治疗,注意保护脑和心脏。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