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宜在无翅若蚜盛期施药,可重点喷蚜虫集中危害的嫩头和叶背面,药液应随用随配,当天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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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对害虫击倒力强、击倒速度快,具有一定的熏蒸、胃毒和触杀作用,可用于防治苹果树蚜虫。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苹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本品不可与强碱剂(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混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地下水、饮用水源地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注意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
4、本品有毒,勿将药液溅到眼内、皮肤和衣服上,严防由口、鼻吸入,使用时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严禁吸烟、饮食,施药后用肥皂洗净身体暴露部分。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呼吸困难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诊治,立即引吐、洗胃,可用阿托品、解磷定。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且应妥善保管,慎防误用。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搬运时应轻拿轻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