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剂仅适合用于长江流域及以南水稻大苗(30天以上秧龄)移栽田使用。 移栽前1-4天施药:施药时结合施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属磺酰脲类和酰胺类选择性水稻移栽田除草剂,采用具有独特缓释功能的松脂岩细粒剂为载体,有效成分异丙甲草胺(metolachlor)和苄嘧磺隆(bensulfuron-methyl),可在水中扩散,被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阻碍细胞合成、分裂、生长而坏死;其在水稻体内代谢为无害物质,对水稻秧苗分蘖具有选择性保护作用,防除稗草、千金子、节节菜、眼子菜、鸭舌草、牛毛毡、泽泻、水苋菜、四叶萍等水稻田部分多年生杂草、一年生杂草有较好的防治作用。 |
注意事项 | 1.须待秧苗返青后用药。施药后要开好田埂排水缺口,谨防淹没秧苗心叶,以防药害。
2.施药后只灌不排,补足水层。秧田、直播田、小苗移栽田、病弱苗田、漏水田等不能使用此品。糯稻、梗稻减用药量30%,谨防药害。
3.施药时穿长衣裤,靴子,带手套等。防止药液口鼻吸入;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5. 施药后要彻底清洗器械,清洗液及用剩的药剂不可污染水源。
6.包装物应远离水源深埋,不得随意丢弃,不得盛装其他农药与食品。
7.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也不能排入水生蔬菜田。 |
中毒急救措施 | 苄嘧磺隆对眼睛、皮肤和黏膜有刺激作用。异丙甲草胺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通风处。不慎溅入眼睛中,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误服携带本标签将病人及时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异丙甲草胺中毒为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若判断苄嘧磺隆中毒为主,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没有专门的解毒剂,误服可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场所,并加锁,勿与食品、饲料、种子等共同存放。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防雨的仓库中。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确保不损坏。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