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施药时用手抛撒均匀,田里水深5厘米左右,且需保持3天。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一种内吸性仿生有机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能通过植物的叶片或根系等吸收和传导,对成虫、幼虫、卵都具有杀死能力,沉降性好,漂移性小,对环境污染小,因而能在田间使用时,施用方便,施药适期长,防治效果稳定。 |
注意事项 | 1、杀虫双大粒剂在使用时,用手直接抛撤,不要碾细与沙土混合,严禁站在有桑树的田埂上施撤,以防粉尘漂移污染田边桑树,如有少量粉尘,注意风向,低施于田中。
2、使用中严格遵守农药安全操作规程穿戴手套等防护用品,施药期间不能吃东西和饮水,施药人员工作后,应用肥皂洗手和洗脸。
3、杀虫双大粒剂存放包装要完好,不要接触餐具、蚕具、蚕房等,包装物不能盛装食物。
4、水稻施药后,田内几天不宜放鸭鹅。
5、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6、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过药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7、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杀虫双中毒为主,可以注射阿托品或解毒磷。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不得与食品、饮料、饲料混放,其堆放高度不许超过5件高度。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