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最适的施药期为水稻移栽返苗后2~3叶期,施药后1~2天灌水3-5厘米水层,保持5天上。
2、勿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低毒的复配除草剂,具有除草活性高、安全性能好、杀草谱广、持效期长的特点,主要对稗草、三棱草、节节菜、慈姑、矮慈姑、泽泻、鸭舌草、牛毛毡、水苋菜等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有很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用药后的稻田8个月内避免种植棉花、大豆等敏感作物,一年内不能种植甜菜、茄子、烟草等,两年后才可种植番茄、胡萝卜等作物。
2、本品应避免在水稻播种早期胚根或根系暴露在外时使用。
3、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施药后彻底清洗喷雾器。禁止在河塘清洗施药器械,注意勿污染水源,地下饮用水水源地附近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如不慎将药液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误食,应先催吐、洗胃,并及时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