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害虫卵孵盛期或低龄幼虫期施药。喷雾要均匀周到。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它敏感作物上,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是从土壤微生物中分离的天然产物,对昆虫和螨类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但它对叶片有很强的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 |
注意事项 |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内,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