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施药适宜期为棉花棉铃虫的卵孵盛期或低龄幼虫发生高峰期。采用常规喷雾法,均匀喷施于棉花叶片上。施药后应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类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合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可防治对有机磷产生抗性的害虫,但对螨类和盲蝽防效差。 |
注意事项 |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对水生动物、蜜蜂、蚕极毒,因而在使用中必须注意不可污染水域及饲养蜂蚕场地,应避免在作物花期使用。
4、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敏感,施药时要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5、本品中等毒,施药时要注意防护;使用后要注意清洗手、脸等可能被污染的部位。
6、施药后要立明标志,以防人、畜进入或误食。
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应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2、眼睛和皮肤污染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吸入中毒立即移离现场到空气新鲜处。
3、按中毒轻重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
4、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5、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并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贮存于阴凉干燥处,避免倒置存放。
2、不要让儿童、无关人员接触,贮存处需加锁。
3、不要与食品、饲料等同贮同运,勿让家畜等动物接触。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