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稻纵卷叶螟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按推荐剂量使用,对水稻稻纵卷叶螟具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盛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和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本品对烟草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腹痛、烦燥不安、抽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根据情况(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急救时注意防止迟发型神经毒性的发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热源、儿童,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