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宜在桑螟、野蚕低龄幼虫期施药,均匀喷雾。
2、本品安全间隔期1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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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敌百虫与马拉硫磷两种原药复配而成的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桑树桑螟、野蚕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一般使用浓度0.1%左右对作物无药害,玉米、苹果(曙光、元帅在早期)对敌百虫较敏感,施药时应注意。高粱、豆类特别敏感,容易产生药害,不宜使用。
2、药剂需用无污染清水稀释,药液不宜放置过久,应现配现用。
3、因本品含有强极性溶剂,施药时请勿污染水源,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呼吸困难等。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也可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