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害虫盛发期使用,效果极佳。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触杀性较强的有机锡杀螨剂,可杀死若满、成螨和夏卵,对冬卵无效。可有效防治对有机磷、有机氯、哒螨酮类杀螨剂产生抗性的各种害螨。本品悬浮率高,粘附性好,耐雨水冲刷,对光和雨水有较好的稳定性,持效期在30天左右。对苹果树、柑橘红蜘蛛有较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柑橘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苹果树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3、本品可与有机磷杀虫剂和代森锰锌、克菌丹等杀菌剂混用,不能与硫合剂等碱性农药混用。使用本品前三周或后一周不能使用波尔多液。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属剧烈神经毒物。头痛、头晕、多汗;重者恶心呕吐,大汗淋漓,排尿困难 ,抽搐、神经错乱,昏迷、呼吸困难等。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中毒,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可催吐、洗胃、导泻。无特殊解毒剂,预防治疗,防止脑水肿 发生。严禁大量输液。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