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菜青虫低龄幼虫期使用,按登记剂量兑水均匀喷雾。
2. 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他作物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属拟除虫的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较强的内吸渗透力,可被作物吸附、吸收并传输到作物各部位。其作用机理为抑制昆虫神经轴突部位的传导,对昆虫具有趋避、击倒及毒杀的作用。对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有较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叶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 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无特效解毒药,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但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