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对光不稳定,在光照下很快分解失效, 故应避免在阳光强烈照射下施药,在玉米播种前与细沙拌匀开沟撒施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一种有机磷杀虫剂,以胃毒和触杀作用为主,无内吸作用,作用迅速,击倒力强,对磷翅目幼虫有很好的效果.可用于防治玉米地下害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按规定量使用时对作物安全,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3、本品遇光分解,田间使用宜在傍晚或夜间进行,以免分解失效。
4、施药时,将颗粒剂与细沙拌匀,再开沟撒施,并及时覆土。
5、施药时,要配戴口罩、护日镜、手套等防护设施,不要进食吸烟,施药后用肥皂水清洗暴露皮肤。开花植物花期、鸟类保护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中禁止清洗施药器具。
6、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物有毒,使用时注意防护。
7、黄瓜、菜豆、甜菜和高粱等对辛硫磷敏感,应避免触及本品,注意防护。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安全处理,不可作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3、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4、若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应立即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可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良好的仓库里,远离火源或热源。
2、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