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在黄条跳甲初盛期施药,施药时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硫逐磷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渗透性较好,持效期较长,防治十字花科蔬菜黄条跳甲效果较好。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萝卜上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不超过3次。
2、本品不宜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盛花期、蜂房、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6、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7、烟草、莴苣、瓜苗、杜鹃花、玫瑰花、茶花对本品敏感,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轻度中毒: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等。全血胆碱酯酶一般降到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行走不稳、流涎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急救措施:
1、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
2、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中毒,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解毒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可洗胃、引吐、导泻(清醒时方可引吐)。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发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处,远离火源和热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