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棉花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应与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间施药,注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混配制剂,具有杀虫、杀螨作用,对害虫击倒力强,具有较强的内吸、触杀和一定的胃毒作用。 |
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2、本制剂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用时应随配随用,以免失效。3、施药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品,施药时严禁进食、饮水和吸烟,施药后用肥皂水洗净身体暴露部分。4、本制剂对鱼低毒、对蜜蜂、瓢虫、食蚜蝇高毒,蜜源作物花期禁用,应避免药液污染水源。5、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或杀螨剂轮换使用。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恶心、呕吐、胸闷、流涎、多汗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迅速送医院对症治疗,引吐、洗胃、导泻(清醒者才能引吐)可注射阿托品或解磷定做解毒药剂,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中毒急救咨询电话:0412-7852548。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装卸时应轻搬轻放,防止破损渗漏。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