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棉铃虫宜在卵孵高峰期使用,在卵量大和卵期长的情况下,隔7天左右,再喷1次。
2、防治苹果树蚜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菊酯类和有机磷类复配的杀虫剂,具有较好的触杀和胃毒作用,用于棉花棉铃虫、苹果树蚜虫、十字花科菜青虫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在十字花科蔬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在苹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本品由菊酯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氰戊菊酯禁止在茶树上使用,本品对黄瓜、菜豆、甜菜敏感,使用时应注意药液飘移,避免产生药害。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存于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应贮存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混合贮存或运输。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