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最高气温30°C以下地区,大苗移栽后10-25天均可施药,用本品拌细砂20-30千克,均匀撒施。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三氮苯类和酰胺类除草剂的混剂。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主要通过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抑制杂草光合作用和蛋白质合成,而使杂草死亡。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每季作物最多施药1次。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能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施药后30天内禁止将含有本品的田水直接排入河塘、 茭瓜等水生作物田以免对其产生药害。
4.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5.清洗药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恶心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皮肤接触时,应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干净。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