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果树芽期和开花前或后、越冬成虫出蛰盛期和末期均匀周到喷雾,早期防治(每叶2-3头螨)防效最佳。害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较强的触杀作用,杀螨速度较快、持效期较长,对卵、若螨、成螨均有较好的杀死效果,是防治苹果树、柑橘树害螨的理想药剂。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柑橘树20天、苹果树19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不宜与铜制剂及碱性物质混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切忌污染水源;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和胶鞋,喷雾时要顺风方向进行,防止口鼻吸入,皮肤或身体裸露部位接触本品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水洗净;
5、施药器械使用后用大量清水将各部位彻底清洗。
6、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呕吐等。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建议医生对经口中毒者: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得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物品一同贮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