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水稻移栽后4-10天内用药为最佳。
2.施药前后田间应保持2-4厘米的浅水层,药后保水5-7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磺酰脲类除草剂。主要通过根部和茎部吸收,由输导组织传送到分生组织,抑制支链氨基酸(如缬氨酸、异亮氨酸)的生物合成。用药后杂草停止生长,5-10天后植株开始黄化,枯萎死亡。本品可用于防治水稻移栽田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食等。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清水清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
2.施药后应及时清洗药械。切不可将废液、清洗液倒入河塘等水源。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眼、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
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若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的库房中。严防潮湿、暴晒和雨淋。不能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